一、继续教育对象
会计人员需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包括: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二、往年继续教育截止时间
2019年-2023年补学截止时间是2024年6月30日,过时将不再开放往年度补学,如需补学可点击此处在线购买,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同时,也支持湖北省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另:如需购买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可添加客服微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