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或实施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指引、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信息化技术、预算绩效管理、税收法律法规、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继续教育形式
1.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2.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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