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湖北会计
2026-04-30

  鄂注协发〔2026〕5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工作的通知》(会协〔2026〕13号)部署要求,现将2026年全省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省行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会协〔2022〕48号)相关要求,紧扣“十五五”规划纲要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关于印发〈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助力支点建设,贡献专业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注协发〔2026〕40号)文件精神;持续优化行业人才全生命周期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提升会员继续教育质量,分级分类分专业加强高端人才、业务骨干、助理人员、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优势,服务湖北加快推进支点建设,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扎实推进“十五五”行业人才工作开好局,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中注协《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工作的通知》(会协〔2026〕13号)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业继续教育制度,以“执业监督提质增效年”主题活动为抓手,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诚信水平及行业人才胜任能力与职业道德为核心,锚定“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取向,突出实务导向、需求导向,充分发挥行业知识竞赛、行业党校等平台阵地作用,持续优化课程体系与培训模式,强化实务操作及案例分析,切实提升行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扎实完成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分层分类推进行业高端人才、助理人员及后备人才等各类群体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行业人才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道德与数字化水平,推动行业人才队伍结构更优、能力更强、作风更实,有效发挥财会监督职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

根据《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逾期不安排补培训。

(一)注册会计师培训要求:年度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6学时。

(二)非执业会员培训要求:年度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 学时,可全部通过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网络录播培训完成。

四、工作安排

2026年,培训重点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执业胜任能力与职业道德水平双提升、前沿业务能力与软实力综合拓展;努力构建覆盖广、多层次、精准化培训体系,统筹运用网络录播、线上直播、现场面授等方式开展培训。全年计划举办培训班21期(培训计划表详见附件),包括以下培训类别。

(一)常态化会员网络录播培训

依托中注协 “继续教育在线” 平台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与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课程涵盖思政、职业道德、准则解读、内部治理、重点业务、综合能力六大模块,并设难、中、易三级,会员可从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三家中任选一家网络课程进行学习,并获得相应网络培训学时(详见培训通知:http://www.hbicpa.org/tzgg/szxgg/11907.htm)。

(二)组织参加中注协在线直播培训(湖北分会场)

省注协及有关市州设分会场,组织会员参加中注协在线直播培训6期(视同面授),主题包括可持续信息鉴证、独立性准则、会计审计热点难点问题、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审计应用、中国内地宏观经济政策与经济体制改革。每期2天,培训合格获16个面授学时(第6期培训半天可获4个面授学时)。

(三)举办行业重点业务领域专题培训

立足会员需求,举办行业重点业务领域专题培训班3 期,聚焦人工智能与审计数智化、ESG披露、绩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司法会计鉴定、破产审计等前沿重点业务领域,注重实操与案例分析,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实务操作及识别风险防控等综合能力。

(四)举办市州“送教援教”培训

落实“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要求,赴十堰、宜昌、襄阳、荆州等地开展送教援教培训班5期,下沉优质资源,服务基层会计师事务所发展。

(五)开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月月讲”培训

为贯彻落实“执业监督提质增效年”主题活动,深入实施《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助力支点建设,贡献专业力量”工作方案》,举办“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月月讲”培训班3期,围绕国有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及案例、AI审计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题,助力行业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

(六)深化行业人才“头雁”工程

积极贯彻中注协高端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组织推荐优秀人才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班)及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班;举办1期省级行业管理人才培训班,面向合伙人及行业管理人才,提升领导力、品牌建设、一体化管理能力。

(七)强化“雏雁”后备人才建设

组织参加中注协首届“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胜任能力青年挑战赛”,鼓励事务所与高校联合组队,做好全省行业代表队的选拔与推荐(关于举办全省行业胜任能力青年挑战赛的通知另行发布);为行业与高校搭建平台,举办行业专场招聘会,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实践教学基地共建、课题共研。

(八)开展助理人员网络培训

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全省行业助理人员(含行管类)网络培训,按从业年限及工种,针对初级审计助理人员、高级审计助理人员、行管类助理人员分类设置培训课程,持续提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详见培训通知http://www.hbicpa.org/tzgg/szxgg/11983.htm)。

(九)鼓励支持事务所梯次化、个性化自办内部培训根据《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链接:http://www.hbicpa.org/tzgg/szxgg/10746.htm),鼓励具备内培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部培训(含分所参加总所培训);为促进行业内人才交流与协作,鼓励多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举办内部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可针对本所业务特点、人才结构等实际情况,开展分业务模块、分层级的培训,助力会计师事务所人才梯队建设和发展战略落地见效,以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发展。

有关针对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党务工作者、行业团组织书记、团务工作者、行业代表人士及行业妇女组织有关人员等对象开展的培训安排,以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的培训通知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及会员应合理规划培训学习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保障经费投入,严格落实继续教育制度,组织本所人员完成好相关教育培训。省注协每期培训班信息将在省注协官网、微信公众号、全省会计师事务所QQ群发布通知。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安排专人关注培训通知,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本所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非执业会员及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务必自行做好个人学习规划。

(二)会计师事务所内培资格申请与相关要求

符合申请内培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5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以下资料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开展内部培训的请示文件、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师资简介、培训内容及拟培训注册会计师名单。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拟联合举办内部培训的,可于6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联合内部培训。分所拟安排从业人员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的,应于6月30日前向省注协报备。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完成后,应于11月30日前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学时确认。

(三)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学时确认及学时减免的说明

根据《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符合“产出法”或其他继续教育形式认可学时的会员、符合免培训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及符合培训学时减半的非执业会员,可于11月30日前通过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的书面申请(可在省注协官网“下载专区”获取)及证明材料。

(四)跨省转会会员的学时证明办理

跨省转会的注册会计师或非执业会员,若今年已在转出地省份获得继续教育学时,可向转入地省注协提交经转出地省注协盖章确认的学时证明表,转入地省注协将根据材料确认学时并录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五)宣传推广行业人才培养成功案例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本所特色化内部培训、与高校产教融合等人才培养项目经验做法及成果,及时向省注协反馈,省注协将择优扩大宣传并向中注协推荐,打造行业人才培养示范标杆。

  

附件:2026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班计划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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