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5〕2号)要求,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6年9月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4.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5.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6.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相关规定,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近5年以来(含2026年)至少2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具备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名人员,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二)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应按属地化原则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名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应选择学籍所在地为报名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报名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名点;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应选择学籍所在地为报名点;其他人员应选择境内居住地为报名点。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
湖北考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6:00至7月2日12:00,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四)报名流程。
1.信息采集。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下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或更新,待属地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为了确保按时顺利完成考试报名,请广大考生尽早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新。根据《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5〕2号)规定,考生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2.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或更新审核通过后登录全国统一平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进行报名。报名系统自动调取信息采集数据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上传材料直接选择相关考试科目进行报名、缴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变更,待属地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相关考试科目进行报名、缴费。
3.网上缴费。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不办理退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财政电子票据。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
(五)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和上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遇到问题,可点击报名系统界面右上角“咨询电话”,也可访问“湖北会计之窗”,查询对应报名点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级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中级 | 9月5日至6日 | 8:30-11:00 中级会计实务 |
13:00-15:00 经济法 | ||
17:00-19:00 财务管理 |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6年9月5日至6日举行,共2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8月17日至9月4日期间,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了解本人参加考试的详细批次、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及考生须知。
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如准考证不慎遗失,可在本人正式参加考试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补打。
(三)考务日程安排。
1.2026年7月2日前,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统计、对账等工作。
2.2026年7月23日前,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点考场确定工作,并按规定格式上报省会计考办。
3.2026年9月3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4.2026年9月5日至6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5.2026年9月10日前,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202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情况报告单》的整理汇总,并将记录有违纪违规等异常现象的报告单原件报送省会计考办,留存复印件。
6.2026年10月30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申请截止后5日内,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核完毕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放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查询日期为30日,逾期不再提供查询服务。
7.2026年11月13日前,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6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8.2026年12月8日前,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
四、考试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务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考试中出现断网、断电、服务器中断等故障,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如在短时间内恢复的,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自动延长考试时间;如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另行安排时间继续考试。考试过程中出现考试机器黑屏、蓝屏、延时、短暂断网等情况,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示意并得到认可的,可以向考试工作人员提出延时申请,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代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的将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请考生务必遵章守纪,诚信参考。考生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向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准确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寄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五、证书领取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请自行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待报名地所属市级财政部门官网公布证书领取通知后(约在考试成绩公布三个月后),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成绩合格单,到报名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考点,考点须设在省辖市、州以上中心城市。
(二)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考场建设,配齐身份验证、入场检查、视频监控、应急电源等设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保电能力,规避考试风险。应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落实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的各项措施。
(三)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信息安全。考试期间,考试网络应与互联网实现物理隔离。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
(五)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省会计考办报告,确保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