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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会计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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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潜江会计人员: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我市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23〕44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湖北省潜江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潜江会计人员尽早完成。


一、潜江会计继续教育范围

会计人员应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包括: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尚未完成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应首先完成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潜江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1学时=3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学分记录当年度有效,过期不补。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及当年符合折算条件折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三、潜江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潜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开始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

我市对会计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会计人员未完成2019年-2023年五个年度继续教育的,请及时进行补学。2024年6月30日之后,我省不再开展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补学。


四、潜江会计继续教育购买

如需购买/办理2023年湖北潜江会计继续教育,请直接微信扫码-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湖北会计之窗-会计继续教育页面查询完成情况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同时,也支持潜江全市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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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1另外:若2019-2023年度尚未完成,请务必及时购买,以便对会计人员个人产生影响,2024年6月30日之后,湖北省不再开展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补学。


五、潜江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

2.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热点五个科目。主要内容有: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农村会计制度、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审计基础知识、金融基础知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六、潜江会计继续教育层级

继续教育学习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高级主要适用于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级主要适用于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初级主要适用于在一线从事会计基础工作的人员,或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会计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会计职称层级等,选择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培训,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向上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继续教育。


七、潜江会计继续教育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要履行继续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组织财政会计管理机构的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讲,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服务,督促用人单位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所属财政部门要扣减其信用得分,记入其个人信用档案。

2、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应建立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省财政厅已将省直部门(单位)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之一,纳入省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

3、会计人员应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将继续教育作为自我提升与履职尽责的重要基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履行继续教育义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人才选拔、培养、表彰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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