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咸宁市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及办理入口

咸宁会计
2023-05-04

咸宁会计继续教育通知.jpg


各位咸宁会计人员: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我市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22〕50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咸宁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咸宁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咸宁会计人员尽早完成。


一、咸宁会计继续教育范围

咸宁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均应参加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咸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应首先完成咸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咸宁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按照《办法》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学习课程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60学分)。学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18年《办法》实施当年,咸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提出要求。自2019年起,咸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应少于90学分。



三、咸宁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咸宁会计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逾期未完成的请及时补学补办。


四、咸宁会计继续教育购买及办理

如需购买/办理2023年咸宁会计继续教育,请直接微信扫码-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湖北会计之窗-会计继续教育页面查询完成情况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同时,也支持湖北全省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另:如2022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请及时扫码购买,以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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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购买咸宁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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